事出必有因, 而本故事是這樣開始的.......... 老師, 音樂請下~
(渡邊講話有"盧廣仲"化的傾向...... 雷之守護者---藍波: "要改進!"))
 
親愛的  在2009/9/9 email 來告知了關於"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措施"
並告知網址如下: (詳細看這網頁, 網頁底部有詳細說明與申請表格)
 
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措施
配合9861日菸品健康福利捐的調整,健保局爭取經費扶助經濟困難民眾,預估約有47萬民眾受惠:
您一定要花點時間,看看本人或周圍親朋好友、左右鄰居,如果有符合補助條件者,請他或她趕快提出申請,別讓這項權益睡著了!一般而言,負擔較重之中生代,如果父母已超過65歲、子女尚在就學,如果兩夫妻97年度年收入不高,符合補助資格之機率相當高喲。
假設全家人口6口之家(父母超過65歲、夫妻、子女兩人25歲以下且在學中),如家庭總所得106萬元,平均分配每人每月14,722元,即可符合補助標準第一級(補助50%);如家庭總所得141萬元,平均分配每人每月19,583元,亦可符合補助標準第二級(補助25%)。如以第六類健保戶4人之家庭試算,符合補助標準第一級,兩年約可節省健保費31,632元,符合補助標準第二級,兩年約可節省健保費15,816(每月659元,為期2)
上述全家人口之個人所得,主要以國稅局97年度各類所得清單為審核標準,針對1665歲之工作人口,如無學生證或殘障手冊或重大傷病,另以基本工資17,280*12(21)認定為年度總所得,個別加總為家庭總所得。
您如有相關問題,歡迎來電0800-030598
還有  小妹提到(有用尊敬的挪台), 若符合資格, 也要跑很多地方申請資料! 最後還要看健保局核算行不行.........
由於最近老男人很忙, 所以就一直都沒空去了解了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直到~~~
 
2009/9/14 莫名奇妙收到了健保局的公文, 滿臉疑惑仔細看完才知道這是"天上掉下來的健保費減免禮物"阿!!
呵呵, 詐騙集團? 只要不要叫窮渡邊繳錢/報資料, 有何懼?
原來就是小妹所說的, 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健保費的通知公文啦~~~
回頭問了問女王, 有去辦過這個健保費的補助嗎? 得到的答案當然是: 迷有!
ㄟ...... 沒有辦, 那是健保局自己幫偶民辦的囉??? 你想的美! 當然不是!!!
先看說明第1條, 原來是之前女王去辦理國民年金保費減免成功後, 健保局自行取得該項資料才主動依據辦理的! (因為資格條件相同!)
續看說明第2條, 因為窮渡邊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人口數後, 未達當地最低生活費2倍, 但大於1.5倍, 符合其中一條!
所以由主旨來看, 健保局核定自98年6月起, 補助偶民家每人每月自付健保費的1/4!!! Oh, Ya~~~ What a good news!
也就是說, 女王年初花時間去區公所辦的國民年金減免, 真是一魚兩吃阿!!! 來來來, 女王讓渡邊好好一下.
網路名言: 有圖有真相.
以下是2009/6/8所收到的國民年金減免公文信封.
同上, 大致意思就是偶民家真的有點窮, 所以國民年金保險費可以少付一點.

來來來, 有圖有真相, 來看看9804~9805的年金繳費通知單. (每2個月繳一次)
1. 首先是補助別由一般改為6. (容後再述)
2. 所以每人每月的年金保費由674元降為505元! Ya~
3. 最後雖然辦好的時間為98年6月, 但是由開徵的9710~9803所多收的保費差額, 全都一併扣還給你!!! Ya~Ya~Ya~
所以這張繳費單, 根本不用繳1010元ㄟ. (健保費減免補助則由申請日起算喔, 是不會退申請前的給你的!!!)
繳費通知單背面有說明.
來來來, 老男人符合的項目是第6項, 所得達最低生活費1.5倍, 但未達2倍, 所以政府多負擔15%啦~
其實這部分有一點弔軌, 明明窮渡邊家總收入除以人口數根本未達當地最低生活費1.5倍, 應該只需繳337元即可呀? 為何核定是505元?
花哪盃共透支, 目屎是杯賣哩拉. 以下是  女王說的.......
原來家庭總收入要列入申請人的父母親收入, 不是按照所得稅申報的家戶所得和人口數啦!!!!!
還有就是沒有收入的人不是收入=0計算喔, 而是"有工作能力而未工作者, 以基本工資17280元計算"!!!
以下這位網友的文章內容可參考計算方式:
 
以下網址PDF有菸品健康福利捐計算說明:
「全家人口基本資料」:以下成員:
1.申請人。
2.申請人之配偶。
3.申請人之一親等直系血親:即申請人之父母、子女。
4.與申請人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姐妹。
不計人口:
1. 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。
2. 與申請人未共同生活,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。
3. 服兵役或替代役者。
4. 入監服刑、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。
5. 失蹤,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,達六個月以上者。
 
應檢附證明文件:
 
以下網址PDF有各地區所最低所得資料: "98年度所得未達一定標準審核標準"
 
國民年金保費計算與相關法規:
各縣市政府辦理「所得未達一定標準」諮詢專線:
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申請應備文件:
1.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與影本
2.全家人口(本人、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同戶籍之孫子女、同戶籍之祖父母、同戶籍之兄弟姊妹、納稅義務人)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
3.申請表
4.其他相關資料
 
 
後記:
1.
別忘了, 一定要去申請才有補助!!! 即使你符合資格也需要申請!!!
2.
這讓老男人有點傷心...... 因為說不定有很多政府的補助, 渡邊都不知道要去申請.........
3.
我想, 這就像是法律一樣,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, 而不是保護貧困或低下階層的人一樣.
你想, 一堆人為了吃飯或孩子的學費打拼都沒時間了, 要如何去跟你去了解和辦這些手續呢? 有些證明的申請都還要規費哩!
您認為社會上貧困或低下階層的人辦理這些事的機會高嗎? 有些人可能還不識字勒!
如果政府有德, 有志工人力可通知, 這年頭詐騙集團橫行, 您會相信嗎? 老人家適合走一趟區公所或健保局去辦嗎?
為何不能直接調電腦資料直接幫民眾辦呢? 不懂, 老男人真的不懂......
4.
其實老男人於98年年初老早就請女王去區公所詢問辦理了, 結果得到的資訊是要跑東跑西花錢申請一堆資料! 就拖延下來了.....
當時渡邊花時間查各縣市辦理手續, 赫然就查到有些縣市手續極簡便, 也不用申請有的沒的! 但是渡邊住的地方就是其中幾個手續最麻煩的! 這讓渡邊很生氣了一段時間........
不過還好後來公所有改進, 女王說現在申請似乎只需要填寫申請表格即可了,  所以建議大家抽空去問問看! (當然也或許是之前抱怨投訴的人太多了.......)
5.
老男人家:
國民年金: 每人每月少繳169元, 每人一年省2028元! 對窮渡邊來說, 還可以接受啦....
健保費: 尚未知道確切補助金額, 不過粗估約以每人每月繳650元計算, 每人每月補助1/4=163, 每人一年省1956元! 因為家裡有小朋友, 繳健保的人相對多, 所以對窮渡邊來說........... 也還可以接受啦.... (其實滿高興的~~~ 因為可以拿去當小孩補習費~~~)
6.
女王說, 國民年金的減免申請, 似乎只到98年9月底止喔, 建議大家快去區公所問問看啦~~~
(不過窮渡邊是沒有在網路上找到截止期限啦...... 祝大家都申辦順利~~)
 
PS. 來聽好聽的歌吧~
梁文音 (Princess Balenge) - 愛得比較深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iraly12345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